近年来,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内容不断扩大,社区服务、医疗卫生、青少年教育等公共服务领域都出现了社会组织的身影。为提高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能力,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天津市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公益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同时,本市也从即日起至3月25日,面向社会组织征集公益创投项目。
社会组织承担定向服务可以获得相应补贴
社会组织参与公益项目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局从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中安排。按照《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本月起,社区助老助残助困助孤等政府购买社区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按每年每户12元的标准给予专项补助经费。
征集50个项目服务民生
本市从即日起至3月25日,面向社会组织征集50个公益创投项目。在内容上,分为两大类:一是优先支持七类项目,包括:居家养老护理人员及老人亲属护理技能培训,面向失能和高龄老人的“暖心助浴”项目,寻找走失老人的公益项目,为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提供的公益服务项目,环城四区“两外一转”人员安全知识普及与技能培训项目,社会工作者专业技能培训和重大疾病社工介入关爱服务项目,面向本市500个贫困村困难群众开展的精准扶贫“错位”(不与政府救助相重复)帮扶项目。二是重点支持项目,包括:为老服务、助残服务、济困服务、青少年服务、社区公益服务等5类20个子项。每个项目资助的一般标准为10万到15万元;未入选项目纳入天津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库。
“休眠”社会组织定期实行依法退出
天津市社团局局长张宝甫介绍:为了培养更多高品质的社会组织,提升它们承接公益项目的能力,近日,本市成立了首批社会组织孵化示范基地。要以社区社会组织信息化和孵化基地建设为重点,全面推动区县社会组织工作,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本市将增强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突出法治、公益、经济、文化、党建五大重点,本市将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机制,对长期不活动、不发挥作用的“休眠”社会组织定期实行依法退出。对违反法律、法规,政治导向错误的问题社会组织要坚决取缔。撰文/任悦 李海燕
补助经费使用范围包括
扶老助老类:
为独居、失独、残疾、高龄等老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社会参与等服务,以及支持养老服务网络构建,为老年人日间照料、居家养老服务提供专业支持。
扶残助残类:
为残疾人提供生活援助、医疗义诊、心理咨询、康复指导和服务、技能培训、居家就业、法律援助等服务。
扶贫助困类:
为城乡贫困居民、低保户、特殊病患者、贫弱的妇女儿童等特殊人群和困难群体提供的生活照料、困难帮扶、紧急援助、精神慰藉、心理疏导、康复护理等社会服务。
社工服务类:
专业社工机构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为社区居民提供的困难救助、矛盾调处、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资源协调、社会功能修复等专业服务项目。
社区公益类:
依托某一个或多个社区开展的为社区居民直接提供的社区治理、社区安全、矛盾排解、法律援助、婚姻家庭辅导、健康教育、社区儿童照看服务等公益服务项目。
申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要具备以下条件:已取得社会组织法人资格,且上一年度检查结论为合格;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具有合规且独立的银行账号和专业财务人员;有健全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专业社工服务机构,应确保专职工作人员中有1人以上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具备社会工作专业背景。